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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志雄昨日於有線台節目公開指陳大漢溪文教基金會常年舉辦之活動皆係免費招待、污衊所有大漢溪文教基金會會務成員,並重提早已作成不起訴處分之舊案且公開地、意有所指地公開表示「不起訴不一定是無罪、只是證據不足」意圖影響選舉結果之舉,廖本煙於12月24日14時,在台北縣議員吳琪銘、民進黨樹林市黨部主委林厚重、及律師吳旭洲的陪同下前往板橋地檢署按鈴控告黃志雄違反選舉罷免法。

廖本煙表示,每逢選戰,總有不肖之輩利用蜚短流長、謊言耳語在人群之中流竄,或以人身攻擊、濫訴誣告的方式來抹黑攻擊、栽贓誤導,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日前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等媒體「錯誤報導」指稱立法委員廖本煙因協辦大漢溪文教基金會例行活動而使其北部辦公室遭檢調搜索,此項錯誤報導雖已於12月20日由台中地檢署透過中央社發表新聞澄清「決無此事」,惟報導業已導致坊間民眾心存誤解;孰料更有甚者如競選對手黃志雄委員不僅於12月22日公開發送簡訊、直言影射廖本煙委員涉嫌選舉賄賂,更在12月23日藉由電視媒體公開播放的機會,直言廖本煙與大漢溪文教基金會涉及賄選。為求勝選竟如此不擇手段誣陷他人,抹黑造謠、欺騙栽贓,無所不為;為遏止頹敗的選風,廖本煙決定提出告訴,端正視聽。

關於大漢溪文教基金會的部分,廖本煙表示,大漢溪文教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為配合政府年度重大政策,每年夏天皆舉辦大型團體活動,除會務成員外,更公開開放報名、讓有意參加者皆可共襄盛舉。往年活動皆安排在七、八月的暑假期間,今年適逢選舉,為了避免參與活動者產生不必要的聯想與連結,還特別將活動提前至六月舉辦。活動直接傳達當季政令、協助政府宣達於民眾,更藉此例行活動團結會務成員、增進情誼、並藉著籌備工作彼此互動成長;自基金會成立以來,年年如此,不曾間斷。選舉對手對此加以抹黑,這是對每一位大漢溪文教基金會會務成員的污衊與毀謗。



廖本煙強調,黃志雄委員之岳丈洪晟祐(今改名洪辰祐)里長,自民國89年起即加入「大漢溪文教基金會」;並曾多次參與本基金會所舉辦之活動,擔任會務成員,一同為提升地方文化涵養、各類活動舉辦而盡心盡力;直至三年前黃志雄委員經國民黨徵召成為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後,洪辰祐里長方始退出本基金會運作,此乃會務成員及地方人士人盡皆知之事實,基金會中尚保有洪里長當年入會親筆所填報名表,決非無中生有。如今黃志雄委員此舉,豈非為求勝選而誣陷岳丈於不義?

廖本煙更進一步指出:關於黃志雄委員於有線電視台節目中公開指稱「A女的性侵疑雲雖經不起訴處分,但不見得代表無罪,而是證據不足」之語,回顧該起事件乃係他人誣指,台北地方法院早已還廖本煙清白,事實昭然若揭,黃志雄委員為了影響目前已明顯落後的選舉情勢,竟惡意扭曲事實、胡亂指述、誤導選民,實是令人不齒。

廖本煙在完成按鈴申告之後步出板橋地檢署偵查大樓時強調:之所以提出告訴,是為了要遏止這種「無中生有、抹黑栽贓」的惡質選風,並且端正視聽;廖本煙同時也重申:是非自有公論、終究水落石出;所有無端的、無理的、無恥的、企圖影響選舉的抹黑行為,都將遭人民唾棄、並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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